明贤法师:佛教界如何看待水木然造谣被刑拘浏览数:1152次
核心提示:2016年佛教维权第一弹,以制谣者“水木然”被刑拘圆满收官。凤编无比欣喜的看到,在“水木然事件”中,佛教界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护法局面,佛教四众弟子、中国佛教协会、佛教媒体,都以鲜明的态度和坚定的决心,力挽舆论大势,向中伤佛教的的行为说“不”。然而,我们必须清醒的看到,“水木然”被刑拘不是佛教维权的终结,佛教界可以欢庆胜利,但不能高枕无忧。凤凰佛教海潮音主笔明贤法师堪称当代中国佛教维权第一人,他与凤凰佛教共同推动的一系列佛教维权运动可歌可泣,光照史册。关于“水木然事件”,明贤法师有着更为宏阔的分析和思考,此文不仅对自媒体时代的无边堕落提出警策,同时,也明确了当下佛教维权的方向。 网络写手“水木然”(图片来源:南方都市报) 5月18日,南都报道自媒体人“水木然”(真名魏满意)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所在地警方刑事拘留。“水木然” 刑拘消息一出,正像当初谣言的传播速率一般,迅速传遍佛教圈。 “水木然事件”算得上是2016年度毁谤佛教、亵渎信仰的重磅事件。所谓重磅,不仅是恶劣影响力上的沉重,更是护教力量的重磅展现。该事件甫一出现时,教界内外诸多大德纷纷在第一时间出手辟谣、力挽舆论大势,中国佛教协会官网头条位置连发三条评论抨击恶行,终致制谣者及时道歉。然而,恶劣影响借势互联网传播规律,已然指数级扩散。 如今,至少在国家法治层面,制谣者“水木然”被刑拘的事实,成为一记响亮的警策,更为佛教近年来护法行动标记了一个转折意义。的确,我们看到过当事人不能说不真诚的道歉,但如果各类层出不穷的恶性毁谤事件,可以继续用轻轻巧巧的“无知”做挡箭牌,用信口即来的道歉翩然带过,那么后续践踏仍将无有穷尽。伴随国家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相信佛教维权事业的未来必将愈加明朗。 谤佛成本提高了:兑现“侵权成本”,狙击戏谑之风 国家在刑法层面,早已明确设立互联网谣言的制裁措施。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出台。该“两高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的,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 正是在上述明确有力的法治基础上,近年来佛教界开始自觉地与诸多不正义的力量进行抗争。不少有着互联网从业经历或社会统计专业背景的佛弟子们,正在逐步摸索诽谤信息的来龙去脉。仅仅通过大众搜索引擎得出的较为粗糙的结果就可以看出,各类涉佛毁谤谣言,早已突破上述量刑标准。 这些初步摸索的结果,不单单是向佛教四众弟子呈现当前佛教舆情生态的直观图景,更较为清晰地总结出各类负面信息的首发来源、传播路径、影响力度、法律定性等。与此同时,逐步梳理和积累诸如举报、投诉、起诉等实质性行动经验,引导佛教四众合理合法维护教界权益。这些努力的积淀之上,我们期待逐渐、逐步去真正践行——用“侵权成本”的兑现,有效狙击戏谑中伤之风。 “水木然事件” 警示意义:别以为无知就可以无畏 “水木然事件”的定性众说纷纭,但至少可以确认的是,即便谣言起意于无知妄为,来源于不严谨的编凑,硬性的法制性制裁也不可或缺。该事件有一个重大的警示意义,即它可以标识“两微一端”自媒体时代的一个转折——可能之前大众只是兴奋于自己也能在自媒体上自由释放资讯,但以后就要越来越留心道义边界和法律制裁,尤其是在涉及宗教信仰的言论上。 退一步说,如果坊间层出不穷的毁谤宗教信仰的谣言是起意于“别有用心”,至少意味着肇事者对宗教信仰是重视的、在意的。然而我们不得不承认,目前网络上对于宗教信仰的戏谑、丑化、毁谤,更多是出于无知、无感,进而无敬畏、无底线,肆意演绎,毫无忌惮。 这说明我们这个时代的大众思想界,仍然还在谷底,仍然还在初级阶段,甚至仍然还在蒙昧时期。空谈文化产业,只能越炒越山寨,要知道无论何种思想文化,一定是奠基在凝重深厚的生命思辨与生死信仰之上的,否则任凭鸡汤灌顶,唯剩软性洗脑、利益营销。 要想大道得存,唯有诉诸法制底线,才能成就宗教信仰合理合法权益的硬性保障。只有让侵权成本兑现,让法律责任落地,才不会让“正法遭谤”的重大过失,幻化成一个个轻松浪漫的道歉。法律出手,也更是一个普及宗教政策和信仰常识的关键契机和重要渠道。 佛教护法请自觉回避初级思辨陷阱 应该说,如今教界内外已经摆脱了初级思辨的陷阱——即“破邪”更重要、还是“显正”更重要的无谓争执;进而达成了建设性共识——标本兼治,用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用“外护教权”为“内正本源”赢得回旋余地。四方聚力,共铸传统信仰的回归之路。 汉传佛教菩萨乘经律《梵网菩萨戒》《瑜伽菩萨戒》中均明文所载,遇到毁谤三宝而不出手抗击,对于受过三坛大戒的出家人来讲,是破根本重戒。又《法华经安乐行义》卷一中载:“若有菩萨行世俗忍,不治恶人,令其长恶败坏正法,此菩萨即是恶魔……其人命终与诸恶人俱堕地狱。”是非对错,毋庸赘言。 对于“水木然事件”和涉莆舆论的捆绑,护法者也不是看不出其间厉害而任性作为——它把佛教界目前面临的体制性、根源性困境,与社会上的利益博弈甚至流行舆情捆绑在一起,令教界的护法行动左右掣肘、投鼠忌器。 凤凰佛教刊发的《2013中国汉传佛教护法蓝皮书》中早有断言:“众多艰苦卓绝的护法经历让我们深刻认识到,很多护法事件背后是暗潮汹涌的较量。许多借教敛财的利益链条被刨出、地下获益模式被曝光、关键位置上的人和事浮出水面,其间的压力、凶险甚至大大小小的牺牲都不可避免。”筚路蓝缕,以启山林,新局面开创过程中的曲折不可回避、也不容回避。 然而有教外掣肘的力量存在,我们可以客观对待。如若教内仍有在护法共识的基础上釜底抽薪者、冷漠壁观者、阴阳怪调者,只能说道不同不相为谋,此间不再耗费口舌,敬请移步别处康庄大道。实际上众多护法大士们更愿意像某大德那样痛快表达:“误用乱用各种忍辱、清净论调来批评护教行为的人,不但没有道德,而且没有脑子”。 不必等候炬火:佛教界护法力量的成长轨迹 从2012、2013跨年之际的法海事件、兴教寺事件开始,中国佛教界的实质性护法护教道路逐步趟平,护法护教力量日趋茁壮。《2013年中国佛教护法蓝皮书》总结了10大护法事件,《2014年中国佛教护法年报》总结了22大影响力事件,《2015年中国佛教舆情年报》总结了20大影响力事件。佛教四众的护法意识与护教行动,从最初的涓涓细流,逐步汇成今日洪流。 有幸见证这个成长轨迹的人们,或许依稀还记得,沉寂的教界最初乍现护法行动的时候,很多努力和呼吁竟被教界内、外竞相封堵。教外的不理解纵然存在,然而在教内也出现“坚壁清野”的吊诡现象,各路弟子都被师长教诲着“不要参与”“不许出头”…… 我们理解,成长都需要阵痛。我们也欣慰的看到,从一位、两三位到数十、数百,有越来越多真正的“识时务者”走在一起,走成了一支队伍。 鲁迅先生曾在那个飘摇时代说:“愿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不必听自暴自弃者流的话。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就令萤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里发一点光,不必等候炬火。” 我们可以郑重确认,我们这个时代的佛子们,都没有空耗着“等候炬火”,而是奋起“自为炬火”。我们看到越来越多新晋的护教大士、新生代的法师们开始在毁谤佛教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撰文辟谣、出手力挽舆论大势,铿锵威仪令人动容。 与此同时,行政管理层面和各级佛协也在诸多危重关头起到指引作用,疏导民意,回应护法共识,共成公平正义大势。这一切都在印证,所有护法起步阶段的步履维艰、筚路蓝缕都是值得的、及时的、可以致敬和感佩的。 历史是一个钟摆:信仰上坡是时代规律之必然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神圣性遭致解构的祛魅时代。国家经济社会的繁荣,信息化程度的空前高涨,是盛世气象,但客观地也会带来“一切向钱、一切现实”的暂时思潮,这需要诚实面对。然而就像社会学者卡尔·波兰尼在《大转型》中的那个著名总结,历史像一个钟摆,当自由放任的市场过度偏激、过度脱嵌时,大势就会像反方向回摆。 从更宽阔的视角,从其他文明的发展经验也可以看到,我们人类发展的必然性不允许错误思想延续太久。我们已经看到,有着共享和互惠精神的互联网深处,也就是当今的群众深处和生活深处,所展现出来的和美互利的走向,以及大数据时代远离投机精神与个人主义的走向,已经在倒逼各个领域进行转型调整。自私自利可以有,但它的暂时性是必然的,这种进程阻止不了的历史的脚步。 在人们尚在各种焦虑不安中需要表达的时候,网络上出现的各种推手、对宗教各种不同程度的诽谤应该是暂时现象,大家的猎奇心态、发现心态,偷窥心态,审丑心态等等不良情绪是会时有迸发。但越往后越发展,未来的形势还是要恢复正常的。各级佛协和公安部门的调查,无疑推动了我们社会法制化进程速度的提高,也推进了社会的文化形态良性化进展速度的提高。 “两微一端”的媒介时代,是“舆论传播倒三角”的时代。草根的个人的群众的自媒体成为舆论启动的主导力量,而官方和传统媒体成为佐证和背书者。但无论是何种舆论生态,传播路径和是非对错,在煌煌明眼人面前都不会被遮蔽。我们对未来的“失序回归秩序”有着充分的信心,对贪嗔痴烦恼肆意蔓延的时代重归平稳有着充分的信心,也对传统信仰重新被尊重有着充分的信心。 在此我们要向护法起步阶段的勇士们致敬,向实质性处理毁谤事件、树立典范引导未来的诸方力量致敬。他们也是开创时代的功臣,更是顺应时代的真俊杰! |